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现对广州塔消防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更换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塔消防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更换改造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曾工、林工 联系电话:020-89338229、13512786445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一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7608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
四、项目概况:
广州塔消防智能疏散指示系统设备使用年限已超13年,现系统控制主机、智能疏散标志灯及线路已出现不同程度老化、损坏;且设备已停产,厂家已不再提供维修服务,现需对系统进行全面更换改造。原系统的控制线路采用超5类网线布放,因使用年限已久,大部分线路已处于断路状态。原系统利用电源线路(单股3*2.5)实现供电、控制功能,本次更换改造使用原系统的布线线路,对原线路进行排查故障并恢复;对1-111F电缆竖井内重新安装通讯线路,使其满足联网要求;控制主机至各区域灯具总线需重新布放。投标人须到现场勘察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改造方案。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编号:
(一)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二)【项目编号】:GZJL-ZB-GZ202309001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升级改造广州塔原智能疏散指示系统;拆除原系统设备,更换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系统及设备;使用原系统的布线线路,对原线路进行排查故障并恢复。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四)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99927.23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补充公告的时间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购买,并提供被授权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招标代理部。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2日0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会议室。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提供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5)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产品须为国际一线知名品牌);
(6)投标人须到现场勘察,并提交《现场勘察证明书》(证明书现场领取,须经招标人确认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产品的样板(须附上样板的清单);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证明)。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上述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电话:020-89338229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一楼
十三、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塔官方网站“招商信息”栏目(http://www.cantontower.com/merchants/index/)、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平台发布。
十四、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十五、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招 标 人: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