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商铺出租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司拟对广州塔广场项目的商铺寻找招商代理,相关招商代理信息公告如下:
一、广州塔广场商业体概况
广州塔广场项目位于广州城市新中轴线与珠江景观轴线交汇之处,紧邻广州塔南侧,北望珠江新城CBD商务区、东依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实验区-琶洲核心片区、与海心桥相邻,周边有广州美术馆、广州科学馆等公建配套,体现了“活力湾区“的精神风貌。地标效应的吸引力、通达便捷的交通节点、完善的商业配套,是广州塔商圈与周边联动的最大优势。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36万㎡,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5.68万㎡(含剧场),设有地上二层市民广场及地上一层、地下两层的商业空间,计划可出租商铺约121间,提供约1200个停车位。项目定位是国际潮奢高端购物广场、广州塔-琶洲世界级地标商圈的重要引擎、广州塔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打首店经济和夜间经济,是国际化、品质化、智慧化、绿色化的商业综合体。为“广州塔-琶洲世界级地标商圈”赋能,增加景区新的吸引力和游客停留时间。项目将荟聚国际名品、特色餐饮、生活体验等丰富业态,米其林星厨出品各地各国特色美食,主打“首店经济”、“城市旗舰店”。项目计划于2024年下半年开业运营。
二、招商代理条件
序号 | 代理商铺 | 代理时间 | 代理费 |
1 | 广州塔广场项目内可出租商铺 | 代理期限自引进招商代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 1、基础代理费 在代理期间确认成交的: 1)餐饮业态相当于成交客户首年月固定租金或月保底租金标准的 倍; 2)非餐饮业态相当于成交客户首年月固定租金或月保底租金标准的 倍。 2、特别奖励 确认成交达到下列要求或其中一项要求的,可以在基础代理费标准上增加首年月固定租金或月保底租金标准的 倍。特别奖励不叠加计算。 1)属于首进广州市或海珠区的品牌; 2)实用面积 平方米或以上的店铺。 |
三、招商代理公司资质要求
1.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代理公司经营范围须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经纪”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3.熟悉物业、商业等招商代理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4.有较高的信誉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广泛的招商资源和渠道,具有履约能力。
四、代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证照资料;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有效委托授权书;
(三)过往商业综合体招商代理真实案例等。
五、相关材料的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向者须于 2024 年 12 月 31日 上午10:00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阅江西路222号广州塔广场招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明:本公告不构成对参选单位的要约。符合本公告规定资质条件的参选单位向广州塔公司提交本公告要求的合格的材料仅表示该单位的参选意愿,不表示该单位已中选。广州塔公司与招商代理公司双方签订中介代理协议时方确定中选。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
2024年 04月 03日